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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 对海南省4个县(区)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7 16:02:47   点击数:

    2016年1月4日至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申报的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 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海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 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海南省的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及教学点38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12所,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 中学4所,教学点6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 1380份,回收有效问卷136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4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 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海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 导检查组对4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海南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 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 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4个县的小 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489至0.644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72至0.47之间,(详见表 2)。

  表2 海南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 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海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设11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核查结果: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得分在89.2至92.8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海南省4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海南省对4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 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海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4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海南省连续三年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在前期6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今年又有4个县接受认定,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一)积极落实“四个保障”,全面强化政府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保障。海南省建立了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4个县都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县区领导联系学校制 度,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二是落实制度保障。海南省出台了涉及发展规划、师资建设等制度,统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4个县都建立了促进县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海南省建立了三级经费保障体系,出台一系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天涯区、崖州区 和昌江县近三年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分别达4.4亿元、6.6亿元、2.5亿元、2.7亿元。四是落实督导保障。海南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 入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对工作滞后的市县进行约谈。

  (二)大力做好“四大环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是布局调整打基础。海南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奠定优良基础。海口市琼山区统筹 城乡学校布局,撤并5所农村小学,扩建郊区学校,新增学位2100个。昌江县将部分教学点整合到就近的完小,新建16所寄宿制学校。二是建好校舍保关键。 三亚市崖州区逐步完善学生生活设施,学校拥有学生食堂比例达93.5%。三亚市天涯区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达450个。昌江县新建校舍5.9万平方米,维修校 舍2.4万平方米。琼山区完成71个项目共7.8万平方米校舍改造。三是配好装备促内涵。4个县均按照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对学校装备进行升级换代。三亚市 作为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专项试点地区,已实现教师办公电脑配备率、普通教室多媒体配备率、校园网建成率均达100%。四是美化环境造氛 围。4个县充分发挥海南的生态优势,努力打造绿色生态校园、书香文化校园、健康快乐校园。

  (三)切实注重“三项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优化结构保需求。海南省通过“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师配置不足的问题。昌江县开展名 师打造工程,引进包括北京名校长在内的50多位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充实农村学校。三亚市天涯区三年内招考教师62名,择优选配中小学校长17名。海口市琼 山区试点聘用体制外的校长,优化教师结构。二是注重师德建设强素质。海南省加强师德建设顶层设计,出台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关文件,从2013年开始,把每 年九月作为全省师德主题月。4个县都结合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师德活动。三是注重培养培训促发展。海南省通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边远乡村 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等举措,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三亚市天涯区、崖州区借助与上海市长宁区、北师大等教育合作交流平台,打造名校长、特级教师、骨 干教师、教坛新秀等教师成长链。昌江县把教师培训列入县委组织部人才培养系列。海口市琼山区“小学卓越校长工作室”建设项目占海南省首批总数的五分之一。

  (四)着力深化“三项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海南省以课堂为主阵地,积极探索教学改革。昌江县按照“分层构建、整体推进”的思路,全力打造高效课堂。海口市琼山区开 展“有效教学”、“攀登英语”等多项课堂教学实验。二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海南省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准则,规范办学行为,引导品牌建设,推动特 色发展。三亚市天涯区以特色学校评估为抓手,推进学校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三亚市崖州区以“诗乡崖州、书香崖州、文化崖州”为特色,打造区域教育名片。三 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海南省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试点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海口市琼山区结成5个强弱对子,4个分校捆绑对 子,9个协同发展对子。三亚市天涯区、崖州区建立城乡帮扶捆绑考核制度。

  (五)深入开展“五项关爱”,实现教育公平惠民

  一是关爱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孩子受教育问题。海南省创新开展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将核心生态保护区、边远贫困地区学生整体搬迁到县城附近标准化学校 学习。二是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海南省在不属于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范围的情况下,自行启动省级试点工作。三亚市按每生每 天4元标准自行开展营养餐改善计划,天涯区、崖州区2.8万多名学生受惠。三是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三亚市天涯区、崖州区根据“相对就近, 统筹安排”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四是关爱留守儿童教育问题。4个县均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五是关爱残疾少年儿童教育问题。海南省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在海口、儋州特殊教育学校推进医教结合试点工作。这次受检的4个县三 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都在80%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学条件存在薄弱环节

  海口市琼山区部分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用地面积不足。三亚市天涯区、崖州区部分学校生均体育用地面积不足。昌江县部分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足,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材质差、建设标准低。

  (二)教师学科结构不够合理

  4个受检县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同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名师、骨干教师城乡之间配置不均衡,交流比例低。

  (三)部分学校管理水平不高

  部分学校校长、教师普通话水平较低,有效开展校本研训等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不多。部分农村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偏低,教师利用信息化技术设备教学的水平不高。个别学校存在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四)城区学校班额依然较大

  4个受检县普遍存在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新增入学需求的问题。海口市琼山区大班额问题相对严重。

  四、督导意见

  (一)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落实到位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任务将会很重。根据海南省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县要实现县域义务教 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评估和教育部审核认定。海南省要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对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 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惩制度,不断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二)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法定要求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形成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要落 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 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着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努力做好中心城区学校扩容,逐步解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 要扎实做好“全面改薄”工作,逐县逐校排查标准化学校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一县一案,一校一策。要强化全程监测和过程指导,落实好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 印发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

  (四)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要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实施动态核编、精准补充。要落实好《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以及海南省《关于推进县(市、 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在待遇、职称评定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合理均衡分布骨干教师。要不断加强教师培训,有 效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积极打造名优教师,构建合理教师梯队,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海南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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